張貼日期: 2023-10-30 10:47:34 點閱:120
主旨: | 函轉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「成績考核通知書」及「成績考核表」,有關考列之條、項、款敘寫方式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0月23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45300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「成績考核通知書」及「成績考核表」,請確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規定所列條、項、款之文字敘寫(如考列第4條第1項第1款......),勿以簡寫(如考列4條1款......)之方式敘寫,以臻明確。 |
三、 | 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