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護理師
張貼日期: 2020-04-06 18:06:19 點閱:443
「使用後口罩應丟入垃圾桶」 宣導
說明: 一、依據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3月18日彰環廢字第1090013202號函辦理。 二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一般民眾使用後之口罩視為一般廢棄物,應丟入垃圾桶妥善收集處理,避免隨意丟棄造成髒亂。 三、請貴校宣導「使用後的廢棄口罩清勿隨意丟棄,一般民眾使用後的口罩,請丟入垃圾桶」。檢送「一般民眾使用後的口罩應丟入垃圾桶」宣導圖卡,作為宣導使用。